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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曹县:家庭教育工作室唤醒“沉睡”监护人

发布时间:2022-03-09 09:24:24    浏览次数:576    来源:菏泽学习平台 若有侵权请联系400-0966-658删除

近日,山东省菏泽市曹县人民检察院成立菏泽市检察机关首个“家庭教育工作室”,制定《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施方案》,常态化开展涉案未成年人、失管未成年人和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,唤醒那些监护缺位的“沉睡”监护人。

“家庭教育工作室”通过邀请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代表、侦查人员、涉罪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、辩护人、被害人等有关人员参加不公开听证会,向涉罪未成年人宣读训诫词,向其监护人宣读由曹县教体局、曹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制作的《督促监护令》和由曹县妇联、曹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制作的《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通知书》,强制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,并将“一令一书”同时送达监护人所在派出所,由派出所对监护人是否履行“一令一书”所列措施协助进行监督,避免“有监护无责任”。

“我们将‘一令一书’运用到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,设置考察期限六个月,要求监护人对履行‘一令一书’的情况逐月定期报告。我们还将对监护人监护履职情况、亲子关系改善情况、家庭帮教情况进行回访、建档、评估,对因监护不力导致出现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情形,交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;情况严重的,家庭教育评估结果将成为支持撤销监护权诉讼、附条件不起诉的参考依据,切实增强‘一令一书’的刚性约束力。”曹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王娜介绍。

同时,该工作室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与罪错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相结合,整合优质家庭教育资源,由具备较高资质和丰富个案经验的心理咨询师、家庭教育指导师担任主任指导师,参与涉案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、心理测评和监护状况评估,精准掌握其家庭教育指导需求,制定个性化方案,开展教育行为矫正、亲子关系改善等工作,并将未成年人职业规划纳入指导内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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